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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药家鑫案(客观评价,愤青别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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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药家鑫案(客观评价,愤青别骂)

药家鑫案件发生很长时间了,很多问题大多数人已经说完了,但是我要补充几句,纯属个人观点,希望别挨骂,大家仔细想想或许会觉得我说的有道理。
1.药家鑫必须执行死刑,这是毋庸置疑的,我不多说了,谁不这么认为谁脑子有病
2.很多人骂那些称呼“这孩子”的人,我想说说我的看法,我觉得这只能说明一种惋惜,又能说明什么呢?俗话说“秦桧还有三个朋友”呢,19岁虽然已经成年,但是毕竟是个心理不成熟的年龄,为此惋惜也是人之常情,称呼“这孩子”也并不代表对张妙一家就没有感情。就想日本人也有好人一样,我们还是要避免极端,极端主义害人,药家鑫、马加爵就是例子啊!!
3.我一直在想:其实撞车后灭口的事情这不是第一次了,与以往不同的是,这次是用刀,以前是用车,我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:药家鑫为什么不用车把张妙撞死?而是用刀?为什么不直接灭口?而是下车后再回车拿刀子?我觉得说是“激情杀人”就是这个意思,当然这所谓的“激情杀人”根本不能让他摆脱死刑,但是事实就是事实,“激情”确实是存在的。
4.我不妨做个不太恰当的假设,假如你是药家鑫,你会怎么做?当然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要说了“我会把受害者送医院抢救”,这当然无可厚非!那我再问一句:如果你是杀人之后的药家鑫呢?很多人包括我也会说“认罪伏法。给人家偿命”,对!很对!这是应该的!但是我坚信至少有一半的人还是想活的,真的,好汉做事好汉当的人不多,人都想活。
5.第四点我说完了,我已经证明了尽管罪大恶极,但是很多人还是有求生之念,这是从个体分析,那么以此作为基点,如果是你你怎么办?我要斗胆说一句“如果是我,如果还想活命的话,我绝对不会说,怕撞了农民,怕麻烦之类的话”因为说了这些,就等于承认了自己故意杀人。我绝对药花了那么大气力之所以还能维持公理,这就话至关重要,因为这句话,故意杀人成为铁证!试想:如果药家鑫说,“当时她骂我,说有本事你灭口,这回你撞我,我非让你倾家荡产,我还要找你们学校,开除你,让你一辈子前途全毁掉”那样是不是别说“我怕农民麻烦”更增加了一份活的希望。如果再上下打点的、再制造舆论、再请愿的话那会是什么结果??!!
6、从4.5点,其实我可以看出来:药家鑫别不是大多人说的那样,在我看来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富家子弟而已,不看别的就看他承认“怕农民麻烦”这句话,这少他没什么城府,这种人虽然坏,但对社会没什么危害。就想《明朝那些事》里说的海瑞一样,虽然是个好人,但在当时没什么用处,其实是两个极端。他远比“我爸是李刚”还有杭州那个“70码”危害小,甚至低调,当然这并不影响他被执行死刑。
7.我们不妨分析分析人性,分析分析原因,那年马加爵的事,其实我为就私下可怜他。当时我的同学不理解,什么为我愤怒!我当时解释“我不是为他开脱,我只是说事实”,他经常受同学欺负,所以。。。。。我觉得一个长期受欺负的年轻人,真的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!这是个事实啊,如果我们平时善待周围的人还会这样吗?我觉得这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,我们要做的是避免预防而不是出事之后表示愤慨!我觉得药家鑫说他压力大是存在的,这个人做了这么灭绝人性的事情,学校是怎么教育的??
8.我觉得一个法制国家,我们是不能凭义气办事的,很多人是药家赔钱太少,我也是这么认为,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,但是相信这么多钱肯定符合法律规定,况且药家鑫已经成年,出了这种事他的父母可以不负责任。这是基本常识,也许我说的不对,我觉得就这意思。杀人偿命这是法律规定的,杀人要倾家荡产这不是法律规定的!我们不要一提富二代就咬牙,这其实是自卑、仇富的表现。自古就有“王子犯法与民同罪”,可没说过“王子犯法罪加一等”。“杭州案”也好“李刚门”也罢,一切依法办事这是永远的真理!当然不能因为肇事者是有权有势的人就网开一面;同时也不能因为他们有权势就罚的比老百姓还重,这都不是法治国家该做的。
9.中国有句老话“儿大不由爷”药家鑫在灭绝人性不代表他父母如何如何,我们如果把怒气发泄给其家人,他们我们又与“激情杀人”有什么不同!就算是药家鑫穷凶极恶,我觉得他的父母要救他都是人之常情。这和请辩护律师是一个道理。他的父母用什么办法救他都可以理解,因为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法律怎么判!
就说这些,不到之处,见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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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路过人间 金币 +20 不管你是否接受 红包敬上! 2011-4-29 21:27
  • 路过人间 原创 +1 不管你是否接受 红包敬上! 2011-4-29 21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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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1楼 的帖子

这位朋友,有几句话我得说清楚:我承认写这篇文章我没有深思熟虑,所以可能有的话逻辑性不强,不到之处别见怪。但是有几点必须解释,因为你对我的观点理解偏了:
1,“假如你是药家鑫,你会怎么做?”——作者这里难道是引导大家同情认可被告为了一己之私、为了逃避罪责即杀人灭口的思想行为模式是正常的,理所应当的? 我想有钱,甚至看到银行点钞机上哗哗响动的钱会两眼放光。但我不会为了满足有钱的欲望就去设计抢银行——有法律机器的威慑,也有是非道德观对行动对想法的制约。药的行为不仅仅是违背法律,而是缺乏是非道德,为了自己逃避责任而悍然剥夺他人活着的权利。我处当时,或会惊慌失措,甚至可能逃之夭夭,但绝没有下手杀人的勇气——你显然可以说这是因为比药懦弱罢了。即使不谈道德良心,而仅是法律震慑下的懦弱,也是使得社会良性秩序得以维系的一种善,一种不会无所顾忌、为所欲为的好的人性。
我当时不是说撞完人怎么办?我说的很清楚撞完人赶紧送人家到医院!我是说你杀完人怎么办?假设你就是杀完人了(不管你做得出做不出,一般人都做不出)以后你为了活命怎么说?药家鑫这句话很重要的,本来他死99.99%的可能,就是因为那句怕农民麻烦,几率到了100%,我们不能否认这点。我就是说事实,至于谁对谁错傻子都能看出来,说这种人危害不大,当然是相对的,充其量就是个低能儿,他能怎么样?比起近些年来那些高智商犯罪危害就是不大。
2.关于赔偿,我觉得大家不要怀疑了。这件事炒得这么热,谁还敢不公正啊!4万多100%符合法律,注意啊,我说符合法律,没说符合道德,一会别骂。
3.说穿了,这其实就是一个故意杀人案,和抢钱、寻仇一样的故意杀人,以前报道不少这样的案子,关于民事赔偿好像就是不多
4.药家鑫之前关押在看守所里,相信没有太多活动空间和能量来影响法院、专家、媒体、网络水军来为之张势(详见《药八刀》一文)。药犯此罪案,不得不说其家庭影响教育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而药家在案件审理期间对被害人家庭的冷漠态度现在更是路人皆知。舆论对其家人的怒气,绝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是药的父母。儿子灭绝人性,不等于父母就是恶人,这点基本认识相信多数网民都具备,所以作者这里再一次地想当然了。
其实这就相当于偏护一样,再穷凶极恶的人也有权利请辩护律师,哪怕你100%死,我们不要在药父母怎么就儿子注意,因为只要法律公正,一切都徒劳。如果像你所说,以后那些必死的犯罪嫌疑人都别请律师辩护了。谁还敢给他们辩护啊。
最后,我再声明一遍:我没说杀人灭口可以理解!你这句话说的极不负责。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
我说的很清楚,出了这事,当然赶紧救人,这位朋友我希望你把内容看清楚再说,这句连畜生的不如的话你要诬陷我说的,我弄不好会被整死的。说话要负责任!本来我就是发表一下看法,可是看了以这条回复。我必须再发一条,这句话太伤人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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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路过人间 金币 +10 回复认真,鼓励! 2011-4-29 21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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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7楼 的帖子

你的质疑是对的。当时由于没打草稿,确实措辞不准。我所谓的“没什么危害”是指相对的,就是说他成不了那些祸国殃民的人,举个例子比较一下,就是他就相当于南京大屠杀里德一个日本兵。永远成不了冈村宁次。说穿了就是一个低能的小丑。大家太高估他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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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楼那人说话很让人生气!尤其那句杀人灭口一样“都可以理解”。我什么时候这么说了。真是冤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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