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很不明白一点的是:药家鑫被判死是没有一点冤屈可言的,为什么会引得这么多的争论。
如果说为他喊冤的都是他的朋友亲人,我不感到奇怪。如果旁不相干的人也认为他不该死,我真的怀疑是谁脑子出了问题。
有人拿自首说事,看来很多国人会“自创”法律:自首=免死!那么残杀幼儿园十几名孩子的丧心病狂的杀人犯如去自首,也可以免死了。因为他也“深深悔悟”了。用顶药派的说法就是:”已经死了那么多人,就不要再死一个了。“
很多人站在道德的顶峰批判”暴民“:是你们逼死了药家鑫。人的生命是值得尊重的。
我们尊重药家鑫的生命,但道德家们又是如何尊重张妙的生命的呢?原引一位道德家的话:国家辛辛苦苦培养的一个大学生,给一个文盲村妇陪葬了!
”暴民“们逼死了药家鑫,是哪位暴民把刀塞在他手里的?又有专家解答:是练钢琴产生的后果。
还好药家鑫是练钢琴,只杀了一名村妇。如果他练三节棍,还不放倒一个连!如果他练开炮,还不灭了一座城?
有人借题发挥“中国应该取消死刑,杀人太残忍了。”所有赞同处死药家鑫的人都形同鲁迅笔下那些无知看客,看着同类被杀傻呆呆取乐。其观点真是高屋建瓴,让我们这些没文化的暴民深深地为自己感到惭愧。我也赶紧反醒,我也希望取消死刑,但这些为什么偏要在药案发生后提出?如果取消死刑只针对一个人,那么是尊重了谁的生命?
其实我远不该和这些人较真,因为他们已经够可怜了,我还何必在人家伤口上撒盐?药家鑫已经死了,是在等待奇迹中度日如年地等来末日,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处死。这比他赐与别人的死亡更残酷些,但没有办法,生物界的法则即是如此,犯了错就要付出代价。
楼主拐弯抹脚地说了半天,还是要为药家鑫讨点说法。按照您的逻辑,该怪的远不止他的父母,还有生产汽车的公司,如果不卖车给他,也不会撞人。当然还要怪卖刀给他的。没有刀,他也无法捅人不是?